《民法典》时代:离婚了,婚前购买的房子怎么分?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财产分割是必不可少的,婚前一方付了房产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怎么分?《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如何界定?今天将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敲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特别提醒:为了避免协议无效带来的损失,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最好邀请专业律师进行见证,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一)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婚前财产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到场办理见证手续。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见证,京兴律师事务所是不会受理的。
(三)京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行见证。审查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见证律师的提问,见证律师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四)出具律师见证书。见证完成后,出具盖有京兴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律师见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当事人,一份交律所档案室保存。
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的焦点,尤其是房产分割的问题很复杂:
1.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2.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3.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5.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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