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律师见证有何影响?欠你们的解释来了!
《民法典》时代律师见证遗嘱与公正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这意味着立遗嘱人只要曾经做过一份公证遗嘱,在没有新的公证遗嘱出现的情况下,这份公证遗嘱就是唯一有效的,即便立遗嘱人在生命即将终结的危急时刻发现之前的公证遗嘱的继承人根本不配继承他的财产,他也不能通过其他遗嘱形式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民法典》删除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规定,这显然是很合常理的。
《民法典》删除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这意味着作为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律师事务所所做的见证遗嘱与公证遗嘱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而且律师拥有更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能提供更优的遗嘱方案。
律师见证在家庭财产分割中的作用?
证明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律师见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1.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实施特定的法律行为时,接受聘请的见证律师必须亲临现场,目睹监督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2.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可信,有关文书的内容是否合法;
3.审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资格, 是法人的, 应当查明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委托代理人委托签约的,应查明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注意:经过审查, 见证律师认为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够完备,应要求当事人进行补充,对见证事项有疑问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出说明。经补充和说明,仍不符合见证要求的,律师不宜制作见证书。
律师见证书内容及制作——首部
1.标题
标题,写明“律师见证书”。
2.文书编号,写在标题的右下方,依年度、律师事务所的简称、文书简称以及编号的顺序排列。
3.委托人的情况。
(1)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等情况;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2)委托人不止一人的,应分情况按顺序逐一书写。为了表明委托人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可以在他们各自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全称之后加括号子以注明。
(3)委托人如有代理人,应在紧接该委托人的下一行(委托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在紧接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下行一行)写出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所以及与该委托人的关系。
律师见证书内容及制作——正文
1.见证事项
即指委托人就何事请求律师见证,要写得简明扼要。
2.见证过程
要概述从接受委托到如何办好见证的全过程,着重说明律师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确认见证事项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做了哪些工作,从而可以顺理成章地过渡到见证结论。篇幅不宜过长,表述要力求全面。
例如一件分房协议见证过程是这样写的:“本所于××年××月××日接受上列委托人的委托,指派xx律师及xx律师办理此项见证。经查阅委托人身份证件,审阅了分房协议书全文以及该房屋产权凭证, 并与委托人分别进行了谈话,根据查核情况,特作如下见证:……”。见证过程和见证结论可以合并写,也可以分开写。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或有疑义,“见证过程”栏内对律师进行调查的情况也要有所交待。
3.见证结论
是律师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自己亲临见证现场所目睹的当事人所办的法律行为和所审查的材料,明确其是否符合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标准的法律评语。是见证书的核心,既要写明委托见证人的主体资格符合要求,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又要写明见证事项真实合法。见证结论要求写得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可以与见证事项的法律依据合在一起写,也可以分开写。
4.法律依据,
主要在于说明见证事项的合法性, 以自书遗嘱的见证书为例,一般的写法是:“经查,委托见证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XXX法》第X条第X款和第X条第X款的规定”。
制作正文时,除见证事项一栏要单独列出外,见证过程、见证结论和法律依据三项不必列出小标题,这三项虽然可视具体情况合写或分段写,但要做到互相吻合,使整个正文部分形成有机的统一体。
律师见证书内容及制作——尾部
参加见证活动的委托人在见证书上签名,见证律师签名并加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印章,以示负责。
最后再絮叨几句
在分割家庭财产的时候并不是必须要有律师见证书,
但是有律师见证书的话在法律上可以给我们多一重保障。
当然了,
律师在制作律师见证书的时候也会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的,
如果将来家庭成员之间,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引发了纠纷,
律师见证书将会起到很重要的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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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付
北京市优秀律师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
北京市大兴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北京市京兴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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