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遗嘱继承律师:老人打印遗嘱效力引纠纷,北京二中院判遗嘱有效!

时间:2021年2月25日  来源 北京市京兴律师事务所官网整合  作者:北京市资深律师

民法典生效后,相对于自书遗嘱而言,打印遗嘱因其不需手书,不需他人代笔,被很多老人家选择,随着打印遗嘱数量的增加,相应的纠纷也随之增加,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就适用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的新规定对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案件回顾:

韩某有众多子女,其跟随小儿子韩小某生活,并且生前年老体病,也是韩小某一直陪伴他、照顾他,因此其生前立了一份打印遗嘱,将名下房屋指定由韩小某独自继承,韩某去世后,其他子女认为韩某所立遗嘱为电脑打印而成,对其有效性表示怀疑,因此诉讼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关于法定遗嘱形式的规定,作出韩某所立遗嘱无效的判决。并且按照法定继承,将韩某的房产进行分割,韩小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遂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二中院裁判要点

1.该遗嘱根据被继承人的要求打印而成,

2.在被继承人签订遗嘱时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全文仅有一页,被继承人及两名见证人均签字捺印,落款处注明日期,并有录像予以佐证

因此,北京二中院认为,韩某所立的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关于打印遗嘱的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因此,二中院终审对该案进行了改判,遵照打印遗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判决诉争房屋由韩小某一人继承。

北京市遗嘱继承律师: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作出完全不同的判决,是因为适用的法律不同,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正式生效,所以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由此可见,民法典是紧随时代发展,增加了新的遗嘱形式,更能保证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相信通过今天的内容,大家不难发现,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满足法定的形式和要式,并且内容也要合法,否则非常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如何才能保证遗嘱的效力呢?建议有条件的朋友可以到正规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遗嘱见证,确保遗嘱的效力。如需咨询更多法律问题,可致电13911910780。

北京市京兴律师事务所赵文付律师

北京市优秀律师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

北京市大兴区律师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