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买车位能在小区停车吗?
【案情】
林某某作为小区业主,在购房时未购买车位,入住后也未租赁车位,因车辆长时间停放于小区内势必会影响其他业主的通行,挤占小区内的公共道路,物业便禁止未交费的业主长时间在小区内停放车辆。业主林某某认为,小区的公共道路是业主共有的,因此可以免费停放在小区,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林某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双务、有偿合同,物业、业主均应认识到在行使合法权利的同时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物业管理目的是为全体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这是双方共同利益、义务所在。公共道路或者其他用于停放车辆的场所属于所有业主共有,物业有权代为收取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费等收益资金,对出入停放的车辆履行好管理义务。而作为业主在享有公共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履行按时交纳相关费用的义务,积极配合物业对车辆的管理,共同维护小区安全、有序,构建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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