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内超负荷用电取暖引发火灾,房主担责三成
【案情】
2018年2月,吴某在其承租的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某村的农房中,因用电不当引发火灾,造成房屋及室内财物毁损。就赔偿问题,吴某与房主黄某未能协商一致。黄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赔偿包括房屋损失、房内财产损失等共计30万余元。
【处理结果】
鉴定评估机构确定的房屋财产损失共计20万余元,一审法院判令由房主黄某自担30%的责任,即6万余元。
【案例延伸】
经查明,火灾事故认定书明确载明“不排除偏房卧室的中部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考虑到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载明该房屋确实存在缺陷,加上房主黄某自己也陈述该房屋始修建于1998年,并于2015年7月进行改扩建,在改扩建时,并未对该房屋的线路进行更新置换。该房屋线路老化存在消防隐患,具有发生火灾的重大风险,故作为房主的黄某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咨询:010-69220988 13718498895 13911910780